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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以什么为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38:0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 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具体含义包括:

确定保护范围: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权的专利文本或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及相关的确权行政判决所确定的权利要求为准。权利要求存在多个文本的,以最终有效的文本为准。

权利要求的确定: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内容来确定,而不能背离权利要求的内容。既不能仅采用中心限定原则(权利要求只是确定了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其仅具有指导作用),也不能仅采用周边限定原则(保护范围严格限定为权利要求的字面含义)。

说明书和附图的作用:

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未被概括到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放弃了对该技术方案的保护,不应纳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权利要求与专利说明书出现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在专利权未被无效宣告程序宣告无效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专利权有效原则,原则上以权利要求的字面含义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

总结: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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