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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假如何判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6:53:25    

判定售假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下是具体的判定标准:

销售金额标准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货值金额标准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也应立案追诉。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同样立案追诉。

销售行为特征

生产、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主观故意

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明知。

其他相关因素

主体资格是否合格、进货渠道是否正当、交易活动是否公开、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商品标志和外观质量是否合格等。

举报与鉴定

消费者可直接拨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电话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诉、举报。对于难以确定的行为,应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通过上述标准,可以较为准确地判定是否构成售假行为,并依法予以惩处。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销售金额、货值金额、销售行为特征、主观故意等因素,以确保公正、合法地处理售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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