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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伤怎么界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3:00:50    

工伤的界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过程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例如: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任务等因素,并且伤害必须与工作有直接关联。如果伤害是由于个人行为或不可抗力等非工作原因造成的,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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