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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归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0:35:03    

工程合同应归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体来说,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地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工程合同的备案工作应由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包括合同备案的表格领取、资料准备、提交和审核等环节。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合同备案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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