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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复制哪些文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41:02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复制的文书主要包括:

诉讼文书:

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

案卷材料:

包括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如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等。

证据材料:

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内部工作材料:

如请示、报告、审批材料、部门讨论记录、检察委员会讨论记录、退查提纲等,这些通常不属于阅卷范围。

律师复制案卷材料可以采取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方式,并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提供电子案卷材料供查阅、摘抄和复制。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材料以及本案有关材料的具体范围和办法,需要遵循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的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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