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本身 不可能是事业编制。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工作人员都是国家公务员,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法院内部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官和其他辅助人员,都是国家公务员编制,享有相应的工资收入、福利补贴和前途。法院的事业编制人员通常是指法院下属的辅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