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违反此规定将面临罚款。因此,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可
3月17日中午,龙翔街道接到居民投诉:茭菱路昆明嘉禾大酒店斜对面的“钦泽小吃店”在人行道摆放桌子进行店外经营,影响道路通行。接到投诉后,龙翔街道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到达现场,发现该小吃店在店外摆放了许多折叠餐桌供客人使用,门口人行道路面确实存在油渍污染,工作人员对商户进行了规范经
“人行道本应该是能保障行人安全经过的道路,怎么能铺上满是钢筋的钢板呢?”看着腿上缝合后的伤口,吕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无妄之灾”。行人:经过人行道上铺设的钢板时滑倒受伤“钢板铺设在人行道,没有提醒标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吕先生说,3月17日7时50分许,他上班经过西安市东长安街龙湖·星图项目工地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