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是指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行为。在破产宣告前,所有债权请求都处于冻结状态,宣告后因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可以按照破产程序规定接受清偿。破产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破产申请: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
债务性质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合同债务和非合同债务合同债务是指根据合同协议产生的债务,如借款、购买商品或服务、签订租赁协议等。合同债务具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约定了还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非合同债务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债务,例如税务债务、赔偿债务等。这些债
外担保人是指在担保关系中, 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主体,但这个主体处于债务人主体之外。例如,在A公司向B银行借款的情况下,C公司为A公司的债务向B银行提供担保,那么C公司在这里就是外担保人。外担保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但通常不包括债务人的关联方。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方
面对欠债不还的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友好协商首先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提出合理的还款计划,以便分期偿还欠款。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平和的语气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困境。发送催款函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正式手段发送催款函,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和逾期利息等,表明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申请支付令通过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破产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债务人债务人是指对外负债的企业,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债权人是指对企业享有债权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
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以下几类:法定优先债权:这包括针对特定物如建设工程、船舶、民用航空器等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权。担保债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权等,这些债权可以就特定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职工债权:未在管理人查明范围内的职工债权需要自主申报。社保、税收债权:这些债权也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范畴。普通债
保证人代偿是指 当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由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在担保人代偿之后,担保人将获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并有权处置相应的反担保抵质押物。具体来说,担保人代偿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债务。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债务
起诉还款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所适用的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时间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破产保护下的重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债务人或管理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需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
给付人是指 债权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在债法理论中,给付人可以是债权人或债务人。债权人的请求权是针对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行使的,而债务人的义务也是履行这一特定行为。因此,债权人得为请求及债务人所应实行的行为即为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