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破产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债务人债务人是指对外负债的企业,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债权人债权人是指对企业享有债权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
可以申报的债权包括以下几类:法定优先债权:这包括针对特定物如建设工程、船舶、民用航空器等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优先受偿权。担保债权:包括抵押、质押、留置权等,这些债权可以就特定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职工债权:未在管理人查明范围内的职工债权需要自主申报。社保、税收债权:这些债权也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范畴。普通债
保证人代偿是指 当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由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在担保人代偿之后,担保人将获得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并有权处置相应的反担保抵质押物。具体来说,担保人代偿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债务。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债务
起诉还款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所适用的程序。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时间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
破产保护下的重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债务人或管理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需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向
给付人是指 债权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在债法理论中,给付人可以是债权人或债务人。债权人的请求权是针对债务人的特定行为行使的,而债务人的义务也是履行这一特定行为。因此,债权人得为请求及债务人所应实行的行为即为给付。
个人破产是指 当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分配或债务调整,同时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具体来说,个人破产包括以下要素:破产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自然人。破产程序: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
外包项目的持续时间因 不同情况而异,没有固定的时间框架。以下是一些影响外包项目持续时间的因素:债务金额:债务金额越大,过程可能越复杂,涉及到更多的平台工作量和时间,因此持续时间可能会较长。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合作度:如果债务人有较好的还款能力并且愿意主动合作,项目的时间可能会较短。相反,如果债务人还款
个人破产的宣布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债权人申请: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法院审查:法院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和材料,确定债务人是否符合破产条件。破产宣告:如果法院确认债务人符合破产条件,将
代位权,是指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这是一种债的保全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因债务人消极行使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具体来说,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债权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