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之所以被称为“镇”,与其历史沿革和行政设置有关。以下是几个关键点:历史沿革东莞最初是一个县级行政单位,即县。在历史变迁中,东莞由县升格为县级市,但行政划分并未改变,仍然是镇。行政设置东莞作为县级市,其下辖区划主要是镇,没有县。东莞的镇在行政上被视作县级单位,拥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力和财政管理。特殊
不设区的市,即 不设立市辖区的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设区的市”与“不设区的市”,其中不设区的市与县级市概念类似,但有所不同。不设区的市即不设立市辖区的市,根据县级市的行政地位,其与市辖区平级,不可能设立市辖区,故全国所有县级市都是不设区的市,而根据地级市的行政地位,为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