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条主要规定的是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