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 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建议: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csc学号的编排规则如下:学号开头:csc学号以2017开头,表示申请年份。申请人编号:学号的后四位是本项目申请人的编号,一般是00XX。申请顺序:学号的最后两位表示你在当年所有CSC-KI专项申请人中网申提交的顺序。因此,如果你已经参加了CSC项目的网申,你的csc学号应该是以2017开头,后四位
姐弟继承财产的方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