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搜身主要触犯了以下两项权利:人身自由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强行搜身限制了被搜身者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其最基本的权利。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