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采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正常进行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选举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破坏
在我国,有资格选举的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必须年满18周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必须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总结起来,有资格选举的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是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