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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报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37:02    

深圳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院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门诊时,因病情需要并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或其授权的医疗机构核准后,在门诊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或治疗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门诊大病待遇

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精神分裂症门诊专科治疗、分裂情感性障碍门诊专科治疗、持久的妄想性障碍门诊专科治疗、双相障碍门诊专科治疗等。

异地就医报销

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如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等。

其他特定情况

长期派驻在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户籍参保人或退休后居住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在备案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请注意,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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