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他们在小区中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业主的主要权利:
业主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有权对共同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业主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业主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共同决定小区的重大事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业主可以自荐作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
业主对物业管理活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业主有权了解小区的公共收益、支出情况,以及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信息。
业主有权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
业主有权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业主可以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当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业主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业主有权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
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业主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业主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这些权利确保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从而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业主应当充分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以确保小区的共同利益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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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09:50:00房屋维修基金的数额因地区和房屋类型而异,但大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多层住宅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1.5元,出售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6元。或者,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高层住宅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1.5元,出售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12元。或者,按照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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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4: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