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谛百科 手机版
首页 > 实时讯息 >

乔迁喜事放烟花 崩伤邻居需赔偿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8:02:00    


本是代表庆祝的烟花爆竹,却在燃放时致使邻里受伤,一场风波也由此而起。原来,老王乔迁新房宴客,作为邻居的老张到老王家随礼。在中午燃放烟花时,老张的右眼不幸被烟花崩伤,两家因此纠纷不断,最后,在岫岩法院哈达碑人民法庭副庭长吴迪与岫岩法院特邀调解员文需雁所在的清枫调解小组的调解下,两家终于握手言和。

去年,老王建新房待客,作为邻居的老张到老王家随礼。在中午燃放烟花时,老张的右眼不幸被烟花崩伤,因当时疼痛感不强,老张未与理会。然而,两天后,老张却感觉到右眼疼痛加剧,先后到岫岩和辽宁省的多家医院检查,后经某眼科医院门诊诊断:老张为右眼继发性青光眼、双眼白内障、右眼损伤、右眼视网膜震荡、右眼挫伤、右眼视网膜出血,并于当日办理住院,住院诊断为右眼眼球挫伤、右眼视网膜震荡、右眼视网膜出血、双眼皮质性白内障初发期,于去年7月住院手术治疗。术后,老张将老王诉至岫岩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2万余元。

为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岫岩法院哈达碑人民法庭副庭长吴迪与岫岩法院特邀调解员文需雁组成清枫调解小组一起开展调解工作。“他们家就是不讲理,我前前后后陪着她跑了那么多趟,人家医生都说了没啥大事,她偏不信,又去了省里的医院,法官你说这右眼继发性青光眼、白内障啥的能是烟花引起的么?他们家就是讹人!”谈起烟花伤人这件事,老王觉得自己“一肚子”的委屈。“法官,我这不也是害怕么,我们家闺女上大学不在家,现在就我一个人,我的眼睛一旦坏了、看不见了,我找谁去呀!而且法官你看看医生给开的病历,我来来回回花了这么多钱,他们就得赔偿!”老张觉得自己很“站理儿”。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调解小组立即进行控场:“调解的目的不是‘偏向’谁,而是希望更快、更实际地解决问题。一方面,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是在被告家受的伤,这是无争议事实。按照相关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你们双方仍存在不同意见,认为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话,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诉讼成本。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两家还都是一个村民组的,希望我们双方能静下心来,一起来商量商量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终,在调解小组的释法明理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庭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烟花爆竹致人受伤的事件频发。炸伤眼睛、灼伤皮肤、引发火灾……这些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而是疏忽大意酿成的惨痛教训。在司法实践中,因燃放不当致伤的案件,监护人、活动组织者均有可能承担巨额赔偿。若因漠视安全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追责。所以,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切记:未成年人要监护,勿让孩子碰火源。禁燃规定要遵守远离人群、建筑、易燃物;购买渠道要正规,劣质烟花易伤人。对“哑炮”二次点燃要不得,水浇静置更安全!

(文中老王、老张皆为化名)

全媒体记者 张玲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