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所犯罪行包括:受贿罪:文强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和司法局领导职务的便利,在工作中多次收受黑社会组织领导者等人的贿赂款,并非法为这些人谋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文强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包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文强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