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支持长春市申报国家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举办汽博会、小型车展等活动。2025年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发票金额分四档给予3000元、7000元、110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