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人是指 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他们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可以是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或参加承兑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