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的强制拆除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迎祥镇迎祥社区及周边区域的违法搭建物2018年8月13日,隆昌市综合执法队对迎祥镇迎祥社区及周边区域、321沿线内临街面违法搭建的晴雨棚及违规广告等建构物进行集中拆除,共拆除违建34处,建筑面积300余平方米。古宇湖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2018年
违章建筑的罚款金额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限期改正,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的5%以上至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情况下,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加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此外,根据《